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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家的诱惑44,当第44次诱惑撞碎第44次乡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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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次诱惑在霓虹里招手,第44次乡愁在行囊中发烫,他站在熟悉的站台,看车流碾碎月光,诱惑是都市的繁华许诺,乡愁是老屋檐下的风铃,这一次,他终于没回头,任霓虹吞没背影,把乡愁揉成站台的风,飘向再无归期的远方。

城市的霓虹在凌晨三点依旧刺眼,林默盯着电脑屏幕上跳动的代码,手指悬在键盘上,像一尊被抽空灵魂的雕塑,桌角的咖啡早已凉透,杯壁上凝结的水珠蜿蜒而下,像极了他眼角未干的泪痕——今天是他在这座城市的第44个月,也是他第44次收到“回家”的短信。

回家的诱惑44,当第44次诱惑撞碎第44次乡愁

短信来自母亲,一如既往的简短:“默儿,家里的枇杷熟了,记得回来吃。”后面跟着一个咧嘴笑的表情包,是他去年过年时给母亲拍的,她特意截了自己最满意的一帧,林默盯着那个表情包,忽然想起44天前,也是这样的深夜,母亲在电话里说:“你爸种的枇杷树,今年结得特别多,压弯了枝桠,你小时候最爱吃,非要爬树摘,结果摔下来,裤子都磕破了,还哭着说枇杷没尝到甜,倒先尝到了土味儿。”

那时他正为一个项目焦头烂额,不耐烦地打断:“妈,知道了,最近忙,过阵子回去。”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,母亲的声音低了下去:“哦,那你忙,我不打扰你了。”可挂了电话,他刷朋友圈,看见母亲发了张枇杷的照片,配文:“默儿说等枇杷熟了就回来,这树啊,跟咱家老黄狗似的,天天盼着主人回家。”

林默的“回家”,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三年前他揣着全部积蓄来到这座城市,发誓要混出个人样再回去,可现实像一堵冰冷的墙,他投了44份简历,面试了44家公司,才在一家小公司找到程序员的工作,加班是常态,熬夜是日常,住着20平米的出租屋,每天吃着外卖,唯一能让他感到温暖的,就是母亲的短信和家里的枇杷。

第44次诱惑,是在上周五,公司的女同事小薇,穿着白色连衣裙,端着两杯星巴克走进他的工位,笑着说:“林默,听说你是本地人?我们下周末去郊区露营吧,听说那里的草莓特别甜,像你家乡的枇杷一样。”小薇的眼睛亮晶晶的,像盛着一汪泉水,她是公司新来的设计师,开朗大方,很多男同事都追她,她却唯独总找林默聊天。

林默的心猛地一跳,他有多久没见过草莓了?家乡的草莓是在春天成熟,比枇杷早两个月,他小时候总跟着母亲去田里摘,母亲会把最红最大的草莓留给他,说:“默儿是咱家的宝贝,吃最甜的。”可这些年,他忙得连春天都没见过,更别说草莓了。

“好啊。”他听见自己说,声音有些发颤,小薇笑了,露出两个小酒窝:“那说定了,我帮你带路,我听说你家乡的枇杷很甜,等夏天我们再去摘枇杷呀。”

林默愣住了,他忽然想起母亲短信里的“枇杷熟了”,想起父亲种的枇杷树,想起小时候爬树摔破裤子哭着要吃枇杷的自己,他有多久没回家了?44个月,1320天,他总是说“等忙完这阵子”,可阵子过了一阵子又一阵子,他始终没回去。

昨天是周日,小薇约他去露营,他答应了,可早上起来,他看见母亲发来的短信:“默儿,你爸今天早上摘了一筐枇杷,给你留了最甜的,放在冰箱里,你回来吃啊。”后面跟着一张照片,是冰箱里的一筐枇杷,金黄色的,上面还带着露水,像他小时候摘的那样。

林默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,他拿起手机,想给母亲回个电话,可又放下了,他想起小薇说的“露营”,想起草莓的甜,想起年轻时的热闹,忽然有些犹豫,回家的路,坐高铁要4个小时,来回就是一天,他请不到假,而且露营是早就约好的,他不想让小薇失望。

可他又想起母亲的话:“你种的枇杷树,今年结得特别多,压弯了枝桠,你小时候最爱吃,非要爬树摘,结果摔下来,裤子都磕破了,还哭着说枇杷没尝到甜,倒先尝到了土味儿。”想起父亲每次打电话都问:“默儿,你什么时候回来?爸给你做红烧肉,你小时候最爱吃。”想起家里的老房子,门口的梧桐树,还有母亲种的那些花,那些他以为已经忘记的细节,忽然全都涌了上来。

第44次诱惑,是草莓的甜,是年轻时的热闹,是对未来的期待;第44次乡愁,是枇杷的香,是父母的等待,是过去的温暖,林默站在镜子前,看着自己憔悴的脸,忽然笑了,他拿起手机,给小薇发了条短信:“对不起,我今天有急事,去不了露营了。”他打开了12306,买了当天下午回老家的高铁票。

高铁开动的时候,林默靠在窗边,看着外面的风景从高楼大厦变成田野村庄,心里忽然很平静,他想起来小时候,母亲带他去摘枇杷,他爬到树上,摘了最甜的一颗,递给母亲:“妈,你吃,这个最甜。”母亲笑着说:“默儿长大了,知道疼妈妈了。”那时他不懂,为什么枇杷这么甜,现在他懂了,因为枇杷里,有家的味道,有爱的味道。

傍晚的时候,高铁到了老家站,林默走出车站,看见父亲站在门口,手里提着一袋枇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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